Monday, July 21, 2008

戒毒

  報慶那天徐小姐在她的專欄「琉璃火」中,提起了最近張貼的一張宣傳海報。海報主題是反吸毒,「向毒品說不」。徐小姐可真是寬容厚道,先道歉才下評語:「若是得罪了公關大員或設計這campaign的各位,失敬了」。接下來批評的,只是措詞。海報說:「No Drugs, No Evil; Not Now, Not Ever」,中文是「向毒品說不,向魔鬼說不;不可一,不可再」。徐小姐的意見,是文字太堆砌,不夠簡單直接,訊息不清楚,不是新生代的語言,與時下青年格格不入,「對象不同效果不彰」。

  我也不吐不快。對不起,比較徐小姐,我可會是不客氣得多。第一,Drugs不一定是毒品,也並非Evil或魔鬼。有病吃藥,沒有什麼不對的。有病沒有藥吃,那才值得悲哀。不少毒品並不是藥,例如用大麻捲煙。如果硬要用「藥」這個字帶出現今流行的一些精神藥物,須說清楚,是濫用藥物(play with drugs)。其次,「不可一不可再」本身有語病,因為對象不同。對一些從未試過吸毒者而言,「不可一」;對已在吸的,「不可再」。兩者放在一起,「不可一」這前句的語氣輕了,因為尚有「再」的機會;其中「堅決告誡,一次也不可以嘗試」的意思,讓後一句「不可再」埋沒了;是畫蛇添足。再者,英文部分的意思絕對錯誤。Not Now是指現在(不吸毒),難道是叫他later,吃完飯才吸?如果英文詞句要表達的,是相應中文的「不可一」,應該寫成為Not Even Once。整句「Not Now, Not Ever」令人想起貓王說的「It's Now or Never」,那可真是弄巧成拙了。

  現在全世界推行戒煙。可能終於有一天,連吸煙也被視為吸毒。各煙民須看清楚,不要以為各國政府「趕到你絕」,因為它們尚未正式出招。現在反吸煙的運動,只是建基於「請不要以二手煙害人」,因此在公眾場所禁止吸煙,私人地方完全不管。至於尼古丁對吸煙者本身帶來的禍害,政府只是「勸阻」而已,大不了「畫公仔畫出腸」,給你看看煙包上印上的致癌圖文,希望你「生性」。往下走,大可以將煙葉當作「藥」來管制,煙廠成為藥廠,可「冇啖好食」;其實已有人在這方面開始工作,游說美國政府立法。

  戒毒也有補健食品,叫Ibogaine,來自西非一種叫Tabernanthe Iboga的植物(Br. J. Pharmacol., Vol. 117, pp. 743-749)。為什麼Ibogaine可以快速幫助戒掉毒癮?關鍵在於它能提高一個膠質細胞衍生營養因子(Glial Cell-Derived Neurotrophic Factor, GDNF),再透過一個叫MAP的激酶,將心癮除去(Proc. Natl. Acad. Sci. USA, Vol. 105, pp. 8114-8119)。根據上海醫科大學的研究員,用新派針灸法的電針,也可增加腦組織內的GDNF(Acupunct. Electrother. Res., Vol. 25, pp. 81-89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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